107.10.9內授營中字第10708164192號函
主旨:檢送本部辦理「營造業工地主任220小時職能訓練課程講習計畫」107年度第3次評定考試試題、標準答案及考生成績表資料各1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營造業法第31條、營造業工地主任評定回訓及管理辦法第2條及「內政部委託辦理營造業工地主任220小時職能訓練課程講習計畫」(下稱本計畫)辦理。
二、請各委訓單位依本計畫第玖點規定,協助合格考生於成績公告後一個月內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向本部營建署申請核發「營造業工地主任執業證」。
三、如對本次評定考試公告之成績有疑義,為保障考生權益及後續營造業工地主任執業證之核發效率,請各委訓單位協助考生造冊於本函發文之日起15日內函報本部營建署申請複查成績,逾期不予受理。
※轉貼來源:內政部營建業務